近日,云南农垦集团纪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试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常用文书格式(试行)》等四项制度,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工作的通知》,并对如何进一步规范集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认为,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的四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集团纪委在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过程中,要带头并负责督促所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坚决贯彻落实《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得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及“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情况,应当向上级纪委、监察委报告;遇有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的相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监督到位、执纪规范、问责有力。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传达学习。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学习贯彻四项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领导带头、集体领学、会议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原文学、深入学、时时学,切实学懂、悟透、领会四项制度实质内容。二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将四项制度印发集团所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不折不扣遵照执行,确保监督执纪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内容完整、填写标准、监督合规、执纪有效。三是要规范谈话工作。集团所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注重把握和区分提醒性、批评性、诫勉性谈话,按照谈话准备、谈话时间、谈话方式、组织监督、善后工作等相关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包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