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党委:研究部署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25 08:00:01   来源: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检查考核组于2月27日对省公安厅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并于近日通报了考核情况。省公安厅党委迅速召开会议,传达省委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审议《省委第一检查考核组意见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组织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省委对省公安厅党委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通过检查考核,省公安厅被评定为2017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优秀单位”,体现了省委对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是对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一种鼓励和鞭策。省委第一检查考核组反馈的问题精准到位,厅党委虚心接受,照单全收。

会议要求,一要抓好整改。要以此次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契机,认真查找全省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照《省委第一检查考核组意见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由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和省公安厅政治部牵头负责,各州市公安局党委、厅直各单位党组织密切配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有任务清单、有标准时限、有督促检查,确保反馈意见建议条条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要强化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柄“双刃剑”。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夯实党委和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不断拧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责任螺丝。三要注重细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和公安部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各项工作从部署到落实,必须从严从实从细,经得起检验。工作中因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导致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部门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