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5-18 08:00:00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施行以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采取个人自学、会议学习、参加辅导和培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促进对监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发放资料个人学。向全组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监察法知识测试题》《从试点看监委12项调查措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学习资料,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开展自学。

召开会议集中学。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安排部署,纪检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有关内容以及省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

参加辅导专题学。认真组织纪检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纪委监委举办的《宪法修正案与监察法》专题辅导讲座,系统学习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重点学习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权限、管辖范围、内部监督等内容,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与全体纪检干部一同交流。

组织培训专门学。组织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的监督执纪监察综合业务培训,选派1名纪检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纪委、监委举办的“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为全面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和专业基础。(张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