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注重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建立工作协调提醒、情况通报报告、意见反馈等工作机制,与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建立指导协作机制,形成强化党内监督“同心圆”,确保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监督落实主体责任“不缺位”。通过提醒督导以及不定时随机抽查、集中检查和考核等,力争监督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留情面。2017年以来,对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共开展书面提醒21次、上门提醒57次、会议提醒15次,有针对性地约谈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共139人次;列席(参加)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会97次,纠正苗头性问题32个;带着问题提请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多次,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共49条。
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手”。紧紧围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2017年以来,紧盯年节假期,发出廉洁提醒函63份,开展随机检查和抽查34次,抽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300多辆次、会计凭证600多册;紧盯专项整治,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上缴不符合规定留存的资金,清退违规发放的奖励和通讯补助费;对厅处级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一轮全面检查测量,实现了综合监督单位处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不超标。
监督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敢作为”。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治“病树”、拔“烂树”。2017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1件次,同比增长248%。立案审查党员干部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22人次、诫勉谈话14人次、约谈26人次、函询10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还有1人正在审理中。2017年以来,完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472份,研究回复拟提拔干部的党风廉洁意见88人次,建议取消处级干部考察人选资格1人次,审查做出“不影响正常提拔使用”结论1人次,开展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6人次。
监督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敢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求,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发现处置问题、主动站位全省扶贫工作大局排查移送问题线索。2017年以来,共6次深入综合监督单位“挂包帮”的16个村开展督导调研和专项纪律检查,形成调研报告5篇;与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政府督查室建立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制度,先后向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移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93条,旅游领域问题线索310条。(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