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派驻监督

发布时间:2018-05-09 07:42:01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实行综合派驻以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盯自身建设不放松,为履行综合监督职责打下良好基础,促进了综合派驻监督工作。

建立监督机制。纪检组与省工商局党组、省质监局党组联合制发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综合监督工作意见》,初步建立了领导体制、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工作关系、工作机制、管理保障等10个工作机制。

完善管理体制。对纪检组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配置做了具体的安排,制定印发了《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配置规定》,明确了综合室和纪律检查室的职能职责。制定下发了《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分工和重点联系部门。

提升干部素质。抓学习。纪检组党支部按照规定组织集体学习,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机关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抓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学习培训。2016年8月实行综合派驻以来,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实现了纪检监察专题培训全覆盖。抓锻炼。选派1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委纪检监察七室跟班学习3个月。在办案过程中,还邀请省纪委有关部门领导亲自到场指导办案,在办案实践中锻炼队伍。(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