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纪工委:“四个强化”深入推进“讲忠诚 强素质 转作风 促廉洁”专项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8-05-04 08:10:01   来源: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

“讲忠诚、强素质、转作风、促廉洁”专项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省直机关纪工委高度重视,既当好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者、监督者,又当好实践者、示范者,坚持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学用结合、强化素质培养、强化自查自纠为着力点,以上率下,有效推进省直机关纪检组织打造过硬“纪律部队”。截至目前,已有97个纪检组织召开专项教育活动动员会并作出安排,102个纪检组织签订2018年纪检干部廉政承诺书。

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把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在纪工委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动员的基础上,利用每月坚持开展的“法规学习日”,向全委党员干部进行再动员,深入阐述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纪工委机关和省直机关纪检组织两个层面,进一步明确推进专题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和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教育督促全委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戒骄戒躁,实打实地、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努力争创一流机关、一流团队和一流业绩,确保纪工委机关与省直机关纪检组织同频共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与完成业务工作“两促进”。

强化学用结合,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紧扣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纪检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抓好理论学习,每月坚持采取委领导领学、上党课、组织集中自学、开展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宪法、监察法,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云南省纪检监察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内涵要义和精神实质。在监督执纪一线工作的同志运用“以案说纪”“案例剖析”“纪言纪语大家谈”等交流平台,将党纪法规与案例有机地融合起来,分享学习心得、解答疑难问题,推动专项教育活动深入人心、深入一线、深入实际。

强化素质培养,有效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一是对标定位公开承诺。纪工委从委领导、委员到每名党员干部都签订了《2018年纪工委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以承诺、践诺的方式进行公开承诺,引导并督促全委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自觉遵守“六大纪律”,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共初核4件,其中,了结2件,正办理2件;共受理案件12件,审结9件,正在审理3件,处分违纪党员9人,继续保持“零申诉”。同时,受理部分省纪委驻省直单位纪检组、省直机关纪委业务咨询110人次,解答问题156个。三是加强对省直机关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五一”节前,向123个省直单位的机关纪检组织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由纪工委委员牵头,会同各片区组长单位,对30个省直单位机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强化自查自纠,切实做到强基固本。在专题教育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细。依据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案件质量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纪工委各室归口查找信访举报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案件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易出现的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每名纪检干部对照合格党员“四讲四有”标准,重点查找政治思想是否稳定、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纪律约束是否严明、自身素质是否过硬等问题,进一步补齐“短板”,做到在阳光下行使党内监督权力,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确保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了解,省直机关纪工委按照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中明确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实施“强基固本、能力提升、作风深化、阳光纪检”四项行动的要求,于今年4月至7月,在123个省直单位机关纪检组织开展“讲忠诚、强素质、转作风、促廉洁”专项教育活动,旨在强化机关纪检干部“四个意识”,坚守职责定位,提升履职能力,推进省直机关纪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孙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