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审计厅纪检组:出台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内部管理

发布时间:2018-04-17 08:11:16   来源:省纪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组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近日,驻省审计厅纪检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纪委对派驻机构的职能划分,结合审计机关实际,制定出台了《驻省审计厅纪检组工作制度及人员分工》,从18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管理。

制度规定,驻省审计厅纪检组在组长领导下工作,纪检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对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责。纪检组内设综合小组和监督执纪小组。综合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宣传、政策法规、文秘综合、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执纪小组主要负责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监督问责、预防腐败等工作。内设小组分别在2名副组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18项工作职责和制度分别包括:收发文处理、报表报告、文件印章、会议会务、考勤考评、学习培训、信息报送、参加例会、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受理信访、约谈谈话以及执纪问责、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决定在人员分工上采取两两人员互为AB角制,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方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