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工商局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抓好学习贯彻。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及时听取情况汇报。分管局领导及时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研究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了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六个整治重点,细化了21条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开展自检自查。认真对照六项整治重点,逐项开展自检自查。班子成员形成书面自检自查报告,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填写了《云南省工商局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自检自查情况报告表》,对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插手土地征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收受“红包”和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开展集中检查。省工商局机关纪委牵头组成集中检查工作组,采取查阅资料、重点抽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相关规定和要求重点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等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张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