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铁帚扫黑 利剑斩恶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发布时间:2018-11-30 07:04:58   来源:昆明市纪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宁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正确把握和判断形势、任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3件,了结处理11件,正在处理中2件。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强化督查督办;研究制定《安宁市纪委监委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信息沟通,通过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各街道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情况,精准、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腐败工作。

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监督和查处重点。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拍蝇”、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工作结合起来。聚焦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盯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娱乐服务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盯紧村“两委”、街道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等3类问题。

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线索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深挖严查腐败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的利益关系和“保护伞”。加大检查走访力度,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主动收集线索;充分发挥巡察作用,运用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下沉覆盖到街道、延伸到村,着力发现问题;建立扫黑除恶统一台账,专人负责,定期汇总,及时核查督办,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

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惩治合力。为凝聚起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巨大合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同办案机制。做到重大问题线索即有即送、共享信息、配合查证,防止出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不及时、惩处不到位等问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有腐必反,除恶务尽,形成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强大合力。

 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由上级纪检机关提级查处;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调查处置、问责追责不力,甚至故意隐瞒事实、证据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矣泽芳  刘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