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8-10-30 07:50:05   来源:云南省纪委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找准定位,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排查在案件侦办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建立线索研判机制。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日常监督执纪相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主动了解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建立专门工作台账,集中梳理研判,动态更新,列出问题线索清单,逐件跟踪督办、逐件销账。

建立“一案三查”机制。既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又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再倒查党组织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责任。核查由分管领导负总责,承办部门负责人负主责,经办人具体负责,案管部门全程监督。8月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对所办理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确保了每件问题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

建立协同办案机制。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问题线索报送的通知》,建立与政法委横向协同配合、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有无、共享数据,每10天相互移送问题线索,重大线索即有即送,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形成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工作合力。

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按照区委《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任务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区纪委监委不定期抽查检查各部门(单位)线索处置情况,推动解决有件不办、压案不查、执纪不严等问题,进一步压实压紧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击“保护伞”工作责任,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领导予以问责。有针对性的跟踪检查交办和转办的涉黑涉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重点督办长期深度交织、脱贫攻坚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

建立直查快处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顶风违纪、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报告、挂牌督办、提级直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由区纪委监委直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对领导批示件一律实行提级办理、限时办结。(谭丹丹  阳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