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问题。
及时传达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纪委专题会议纪要。召开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查处涉黑腐败工作切实推动到位、开展到位。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专题会议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汇报,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就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职责、监督查处重点、任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的重要工作内容,坚决予以惩治。
加强协作联系,形成监督合力。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提出了线索排查研判、加强督查督办和直查严办等11项具体工作措施。向政法机关发出《关于提供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相关情况的函》,进一步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要求公安等政法机关对集中清网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进行清理排查,及时移交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健全问题线索收集和办理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列入巡察重点,在八届州委第五轮巡察中,对被巡察的6个单位党员干部是否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了巡察。
严明纪律要求,从严从重查处。对今年以来反映涉黑涉恶信访举报进行梳理,并按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办理。主动对接,认真会商、整合力量、紧密协作、共同查办,积极办理上级纪委督办的专项问题线索1件。纪检监察机关按干管权限初核问题线索17件29人,分别按拟立案、立案、作纪律处分移送公安机关并案起诉等方式妥善处置。(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