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师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率。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及时发布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县城、乡(镇、街道)主要路段悬挂横幅,显眼位置设立固定标语,在全县各村(社区)公共场所张贴扫黑除恶公告,向社会公布检举控告内容和举报方式,提升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畅通渠道,拓展线索收集面。在健全完善来信、来电、来访传统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在县纪委、监委网站、“清廉师宗”微信公众号设置醒目的检举举报窗口,链接全省12388网络举报平台,增加检举举报功能。同时,将检举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中进行登记,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畅通群众对涉黑涉恶问题的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协同配合,提升工作整体性。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相关部门强化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和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处置等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定期移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县纪委、监委优先处置、及时反馈,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
严查严办,增强扫黑除恶震慑力。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查严办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深挖严惩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同时,坚持刀刃向内,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以案谋私等情形,一经查实,坚决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