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纪委监委把惩治基层腐败与扫黑除恶相结合,建立工作机制,启动实施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周报制度,以此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结合巡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监督举报等工作的开展,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查摆是否存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处理的,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深挖“村霸”和黑恶势力背后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建立与同级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主动对接、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实施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周报制,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一旦发现区域内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腐败问题线索,立即启动工作协作机制,做到应收尽收,快查快处。截止目前,全区14个镇(街道)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上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情况周报表51份。
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深入分析涉黑涉恶问题及其“保护伞”的表现形式、主要特点,推动源头治理。督促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健全集资质审查、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于一体的常态性工作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程序,阻断腐败分子向黑恶势力进行利益输送的渠道。(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