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措并举,种好责任田,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提升群众获得感。
深化学习教育,上紧责任“发条”。下发文件通知,深化学习教育,要求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纪检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强化沟通衔接,织密管控“网络”。找准县乡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中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职能定位,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有关问题线索、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办理、结果运用联席会商、协调联动。动态了解公安机关集中清网抓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情况。运用“五级联动”“互联网+”平台载体,畅通电话、网络、客户端、微信等举报渠道,及时通报曝光,打造群众监督浓厚氛围,压缩基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藏匿空间。
突出警示震慑,找准“穴位”巧打“七寸”。县乡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照上级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人前党员干部,背后参与、组织、领导涉黑涉恶活动的“两面人”,重点督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应收尽收、快查快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