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运用好函询手段 检查通报别做“一锤子买卖”

发布时间:2018-12-31 08:19:17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巍山县纪委在对某单位进行节日福利发放检查过程中,偶然发现其存有两份“2017年中秋节节日福利发放签名册”,虽然发放物品一模一样,但职工签字笔迹却都略有不同,看得出是完全不同的两份表格。

检查组成员马上警觉:这很有可能是利用中秋之机,超额违规发放福利。本来嘛,一个中秋节,怎么“发了”两次完全一样的物资,而且两份物品加起来价值已经超过了规定金额。

检查组随即向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提出函询,通过了解,原来是出纳一时粗心大意,在制作2018年发放名册时,复制了去年的表格,甚至忘了修改年度,而签字领取2018年度福利的职工也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才导致出现了两份一模一样的“签名表”。单位职工表示并未超额领取福利,而单位随之提供的发票和记账凭证等各项材料也证明了这一情况。

如果未经询问,直接发出检查通报,或将其作为问题线索移交,一方面不咎于闹了个笑话,更重要的是打击了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还给执纪审查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这种“疑似”违纪,经函询后“真相”大白的情况,在巍山县纪委所开展的监督检查中屡见不鲜。例如,在对全县大额餐饮、消费发票筛查过程中,县纪委发现某镇中心校在大理市某超市开具了5张发票,金额合计为40余万元。县纪委当即向该镇中心校发出函询通知书,要求其就此事项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并附上相关材料。该镇中心校很快便送来了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原来,该镇中心校负责全镇中小学营养餐采购任务,而大理市该家超市正是此项营养餐计划的中标方,5张大额发票均用于同学们的营养餐采购了。

又如县纪委于今年“五一”期间开展明察暗访时,发现某单位连续数日向同一家餐饮公司开具了5张大额餐饮发票,共计1.6万余元,该单位拢共也就二三十名干部职工,疑似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检查组当即发出函询通知书。收到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让大家恍然大悟,原来该单位在3月份组织了全县10个乡镇的专业技能人才进行业务培训,计算下来,每人每天就餐标准还不到30元,完全没有超出标准。本该“兴师动众”的纪律审核,随着这一纸函询,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而纪律规定不可侵犯的同时,也增添了一些情味。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要责,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组建的执纪监督部门与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更加紧密而广泛地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全面从严治党被不断引向深入,监督的力度和精度空前加大。监督检查成为了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前哨站”,给执纪审查提供了准确有效的信息。其中,作风纪律检查更加是“前哨站”中的“侦查尖兵”,而检查通报则给被检查单位“绘制”了一副重点问题部位“画像”。然而这幅画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有时也受种种主客观原因影响。函询就恰似监督检查与通报曝光之间的一道伽马刀光线,也是与执纪审查中间的一道过滤网,以简单快捷筛除了明显带有不确定性的问题,既节约了审查成本,又避免未经核实便形成通报,造成“一锤子买卖”。(巍山县纪委监委 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