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看守所里的对话

发布时间:2018-10-26 07:48:01   来源:丽江市纪委

汽车在华坪到大理方向缓缓地行驶着,这是我第一次去大理,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该镇辖区内一名在大理涉嫌犯合同诈骗罪的党员陈某送达处分决定书。这一路,我思绪万千,总联想到与陈某见面的画面。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这是个很简单的案子,但对于我这个纪检新兵来说,一刻也不敢掉以轻心。在出发前,我和从事多年纪检工作的王姐又一次按照案件处理的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了梳理,备足了功课。

来到看守所,我和王姐看着坐在对面的陈某,他的眼神里透露着憔悴和不安,不时的抬头看看我们,似乎有些紧张。还没等我们开口,陈某说:“我知道你们来的目的,我犯了法、违了纪,我接受处分。”

随后,王姐也开门见山地说:“你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华坪县中心镇党委研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决定给予你开除党籍的处分。”

“希望你不要有什么思想负担和压力。”我将处分决定书和送达回执一并递给他,请他确认签字。

陈某接过送达回执并在上面签了字,抬头看着我们说:“我完全接受党组织的处分决定,我被利益蒙蔽双眼,十分后悔,对不起组织。自从被公安机关抓捕后,我的内心一直煎熬着,吃不好、睡不好,事已至此,我只希望能吸取教训,深刻反省。”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必须把誓词刻印在心,时时感悟、处处警醒、事事践行,决不能背离党旗下曾经的庄重誓言。特别是在面对诱惑的时候我们更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不能随意听信别人而成为别人手中的玩偶,任人摆布。”我非常坚定的告诉他。

“现在你触犯法律,丧失了党员身份,你就要为你行为付出代价,希望你好好反省,知错就改照样会有出路的,这个社会不会抛弃你,你的家人也会等待着你全新的蜕变。”王姐语重心长地说。

“我给党组织丢脸了,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好好反思,真诚的悔过悔错,脚踏实地的做人。”陈某早已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激动地说。

我们和陈某的谈话顺利结束了,望着陈某被看守所民警带走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眼前,心中不免有几许感慨……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感化当事人,促使其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体现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基层的普通党员我们一样不能忽视,他们与人民群众走的最近,就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同劳动、同生活,是人民群众与党联系的桥梁。因此,我们要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更多的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华坪县纪委监委  李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