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 审查工作让我丢掉了“毛躁”

发布时间:2018-10-11 07:50:57   来源:昆明市纪委

“小郭,你来看一下,拟定雷某的处分决定书有没有什么问题啊?”吴主任对我说道。

“没哪样问题嘛,我都详细检查过了。”

“你确定没有问题吗?你再看一下这份处分决定书上面的生效时间是不是不太对呀?”吴主任较为认真地对我说道。

我把处分决定书拿来过来又仔细认真的重新检查了一遍。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是我把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与区纪委常委会审议的时间和区委批准的时间搞混淆了,误把区纪委常委会审议的时间当作了文书的生效时间。以至于出现了这个乌龙事件。

我刚参加工作就在检察院的主要业务部门从事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及侦办反贪污贿赂案件工作。如今我从检察院反贪局转隶到纪委监委纪检一室工作,由于执纪审查工作经验的欠缺,现在也更能体会到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

出乎意料的是我刚到纪检监察室工作,就因为我自己的粗心大意,把重要的文书时间给搞错了。

“每一起案件都是要永久保存的,案件质量就需要严格把关,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不仅仅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工资待遇,甚至有可能会终结他人的政治生命,所以我们在做这项工作的时候必须要谨慎小心,不可麻痹大意。”吴主任这一番铿锵有力的话语,使我深深体会到案件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严谨性,这在我以后的工作中也得到了印证。

上述事件过了两个月左右,信访室移送过来某单位邓某某的失职渎职案,在审查谈话期间,恰逢吴主任外出培训一周,因此这起案件的审查谈话工作主要由我负责落实。

其实相关调查工作都查得很清楚了,邓某某只是由于客观原因存在轻微的失职渎职问题,依据相关党纪党规,完全可以予以轻处分,并不需要给予多大的处分,只需要警示教育一下即可,这样看来其实审查谈话应该只需要走走过场固定下笔录就可以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由于我此前违纪案件谈话能力存在薄弱之处,面对违纪案件的审查谈话工作,邓某某却一再坚持自己没有任何失职渎职问题,并一味地给自己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就是不承认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麻痹大意、疏漏等瑕疵。于是审查谈话闹得很不愉快,最终不欢而散。

“邓某某的审查谈话谈的怎么样啊?”吴主任在一周后刚一上班就来问我。

“哎!谈得效果不太好,邓某某就是不承认自己有错误。”我回答道。

“那你对这起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都了然于胸了吗?”吴主任带着疑惑的神情向我问道。

“这个问题我们之前已经经过大量的初核外围调查工作,所以我才想着他会承认他的小瑕疵和错误的,我也就没有太放在心上。”我忐忑不安地说道。

“审查的关键就是要拿出来事实和证据,让对方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低头,千万不能想当然,失职渎职类案件最大的难点也就是让被审查人员心悦诚服,心甘情愿的接受组织的处理,所以审查谈话工作一定要慎之又慎,认真对待。”

第二次吴主任带着我又找来邓某某谈话,在我们摆出相关的证据材料之后,又经过吴主任耐心细致和略有技巧的审查谈话后,邓某某这一次承认了自己存在的瑕疵和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审查无小事。拿到案件线索以后,务必认真审查、分析研判,以确定进入到什么阶段,并上报领导上会讨论决定,随后就是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认定违纪违法事实,分析判断相关证据,撰写调查报告,形成相互印证、相互关联的证据锁链,达到违纪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最终保证案件质量,把案件办成“铁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工作历练,审查人注重细节、一丝不苟的品性,让我自己改掉了身上的“毛躁”之气,正是这种品性让我受益良多,在后来从事的纪检审查工作中,我对证据收集更加敏感更加注重,一些复杂困难的案件因为证据充分得以完结。(五华区纪委监委  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