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刚上班不久,就听见有人敲门。
我随口说声“请进!”
话音刚落,一个有点熟悉的身影迈进了我的办公室。
“杨……”我起身站在办公桌前。
未等我叫出他的名字,来人就快步上前,紧紧握住我的手说:“杨同志,谢谢你,真的太感谢你了!”
我一边和他打着招呼,一边欠身请他坐下,给他倒水沏茶。
杨某刚坐下,就迫不及待地从背袋中掏出一张纸递给我。说他今天是专程过来感谢我的。
我打开那张纸一看,是县监察委给杨某的处分决定书。看着这份规范的处分决定书,我有点懵……
“他是什么意思呢?”我自问到。
经过进一步交谈,我终于知道了他的来意。
杨某是布朗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一名职工。因“牵线搭桥”介绍土地给他人承包后,违规收受承包人的财物,被县监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并依法收缴非法所得的处分。
杨某的案子,由我们纪检监察监督审查3室负责立案调查。调查终结移送审理后,因忙于其他工作,我也就没有再跟踪过问。
面对杨某,我对他说:“我们纪委不像外面所说的只是‘处理人’,其实我们很大程度上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每一个犯错的人,都会依据法规严格、严肃办理。我们只是做了该做的工作,你不用感谢我,你应该感谢组织,是组织在保护你、挽救你,也是组织给你机会,你今后一定要好好干工作,再也不能‘糊涂’了。”
“是的,是的,我知道是组织及时挽救了我,使我幡然醒悟,悬崖勒马,重归正途,我不但感谢组织,感谢县纪委监委,也要感谢你,因为是你前期的几个“暖心”举动感动了我,给了我勇气,让我完全放下包袱,如实陈述了自己的问题,得到了组织的轻处理,真的谢谢了!”杨某动情地对我说。
“哦,是我的什么举动感动了你呢?”我有些狐疑,半开玩笑地问杨某。
“你是否还记得,你们第一次找我谈话时的情景?”杨某反问我。
我更是一头雾水,不好意思地告诉杨某,不太记得那么清楚了。
“你不记得,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你们第一次找我谈话是在布朗山乡纪委书记办公室,是你和另外一个男同志找我谈的。说句心里话,以前我对纪委监委了解不够,甚至还有偏见,以为纪委监委一天到晚只会没事找事,总是找别人的麻烦,闻到点“味道”、看到点“蛛丝马迹”,就“一追到底”,往死里查、往死里整,搞得人心惶惶,我们一见到纪委监委的人来,就会躲得远远的。
所以,当你们找我谈话的时候,我对你们是既害怕又不信任。为此,我也就不敢如实坦白我的问题。是你的一个举动感动了我,你先是加茶水给我,让我喝口茶,把心情放松一下,然后你挪过凳子坐到我身边,像朋友喝茶一样挨着我。这样你才开始和我交谈,拉家常、讲政策、说典型案例。不像我记忆定式中谈话的模式,一开口就把人当做敌人样对待,粗声粗气、指桑骂槐、拍桌子,甚至摔文具、茶杯,好像每个被谈话对象都是“犯人”似的。你的谈话方式我从心底里接受,进而产生了信任,心理放下了“包袱”,愿意敞开心扉,如实交代自己存在的问题。我最记得当时你跟说的一句话,你告诉我你现在能相信的只有组织、能依靠的只有组织,能挽救我的也只有组织。同时,你和我拉家常,问我家里的情况,当你知道我妻子已怀孕几个月,情绪不能有大波动的情况后,你还特别嘱咐我,先不要把调查的事情告诉我妻子,生怕我妻子为我的事情担忧动气。你的这些“暖心”举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心想,如果我还不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我还是人吗?随后,我将自己的问题全部坦白了,整个人也轻松了。”杨某有些动情地向我描述我们第一次找他谈话的情景。
“还有就是你们调查结束回去后,你们可能是考虑我需要退赃的钱不少,担心我一时半会筹不出来,所以你主动打电话给我,说如果钱不够你可以先借给我,让我别因为筹钱再办傻事。说真的,当我听到你这些话的时候,我的鼻子一酸,心“嗖”的紧了一下,有想哭的感觉。以前我一直以为你们纪检干部都是“铁疙瘩”,不通人情。办案时说好话、讲政策都是在引诱我们坦白。办完案子,也就和我们成了陌路人。但当你告诉我愿意先借钱给我退赃后,我的心里定式发生发反转,对纪检干部有了新的认识和良好的印象。真的很感谢你,要不我也许就回不了头了。”
我确实对杨某说过,如果退赃钱不够我可以先借给他,让他积极退赃争取主动,争取组织对他从轻处理,但杨某最终没来向我借钱,而是积极筹措主动退赃。
一个被组织处分过的人和我说出这番话,我心里感受颇多。以前听到的大部分感谢话都是一些如:谢谢组织及时提醒了,谢谢你们及时挽救了我,感谢组织给予我轻处分之类的客套话。
但像杨某这样因为办案人员的一些举动感化了他,使他放下包袱如实坦白问题,不仅不记恨办案人员,还亲自上门表示感谢的事,我也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第一次碰到。
“让一个被你查处的人反过来感激你,这才是我们纪检人的真能耐!”这是我曾经的一位老领导对我说的一句话。
回忆这起案子,杨某从当初的不配合、不交代,甚至是抵触,到今天的理解、支持、赞誉、感谢,除了组织的对他的挽救和自身思想认识的提升之外,就如他本人说的那样,是办案人员的“暖心”举动起到了不可小视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他对纪委监委工作的认知,在他心里重新树起了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形象。
我认为,“治病救人”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初衷和最终目的。从严管理、严格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工作中,我们应当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被谈话对象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之前还是我们的同志,对他们开展谈话工作,我们既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保障他们的权力,又要谈出线索、谈出结果,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和改进谈话方式方法,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与被谈话人交心谈心,多用人文关怀的举动触动、感化被谈话人,让他们放弃抵触,敞开心扉承认自己的问题,彻底交代、知错就改。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和效果。(勐海县纪委监委 杨哲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