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甩手掌柜”做不得

发布时间:2018-09-17 07:45:45   来源:昆明市纪委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不认真履职尽责、不积极作为的,必须严肃问责。

近期,五华区纪委督查组对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涉及五华区的第二十一批“边督边改”反映某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关飞灰问题的重点关注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涉及的职能部门未到现场落实,就以下通知、收回复的形式落实工作,导致区环督办收到的《办理情况报告》严重失实,失实的情况又被层层上报市环督办,对五华区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8年6月21日区环督办将反映某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关飞灰问题的督办件交区城管局牵头办理。

“在收到反映某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固化不到位,运至某地填埋过程中飞灰泼洒路面,造成旁边田地土壤污染等问题的举报情况,城管局如何做的?”

“我安排给环卫处负责环保督查的副处长牵头办理”一名城管局副局长答到。

“你们环卫处后来是怎样处理的这个举报件?”

“我安排质检科副科长和办公室人员具体对接某资源环境企业,核实这个情况,督促对方整改。但他们怎样对接的,是否去现场了我就不清楚了”区环卫处副处长说到这,纪委督查组的人员面色开始凝重,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

谈话对象开始扩大,督查组分组谈话,对涉及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都谈了个遍,一层一层追问,“你的上级是如何安排你的?你是如何落实的?”

长达2个小时的谈话,“上报区环督办的《办理情况报告》到底怎么出来的?”终于浮出水面。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一起“中央环保督查举报件”的办理情况并无环卫处业务部门到现场核实,也不是业务部门撰写,而是出自行政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之手。

整个工作落实的过程竟是这样的,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在接到督办件后,分管环卫工作的副局长安排区城管局下属区环卫处副处长牵头办理,环卫处副处长又安排负责日常联系该垃圾焚烧厂的质量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对交办件进行落实,质量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则请办公室人员以发通知的形式联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企业提出整改和回复要求。最后由该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企业上报的回函撰写了《办理情况报告》。整个过程中,环卫处、城管局没有一个人实际到企业现场进行督查和核实整改情况,主体责任被层层踩空。

五华区纪委、监委对这样以文件落实文件,对中央的精神和要求停留在口号上,不作为的“甩手掌柜”,必须动真碰硬、严肃问责。目前,相关责任人,涉及区城管局副局长、区环卫处副处长、区环卫处质量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已被区纪委监委政务立案审查,多人被政纪处分。

反思这个案件,一个简单的办结报告背后,是层层踩空的主体责任,漂浮的工作作风导致严重的后果。“四风”整治工作已开展多年,表面上的“庸、懒、散”的确大有改观,但是仍然有部分领导、干部工作落实浮在表面,以文件落实工作,空对空的现象仍然存在。要杜绝这类问题再发生,“四风”整治工作还在路上,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四风”整治融入到日常执纪监察中,常提醒、常检查,抓早抓小。(五华区纪委、监委  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