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把监察法精神送到寻常百姓家

发布时间:2018-06-08 07:55:16   来源:普洱市纪委

“书记,带多少份监察法宣传单下去合适?”办公室小范边准备要带的东西边问我。

“带400份,这次参加的人多。”宁洱县普义乡干塘村要组织村民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决战脱贫攻坚主题活动,我想借此机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学习宣传监察法,把监察法的内容和精神送到老百姓身边。

监察法颁布后,为不断提升全县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提供思想引领,营造舆论氛围。宁洱县纪委、监委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分期推送监察法释义,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到监督单位开展宣讲,各乡镇纪委组织辖区干部职工及村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基础上,印制监察法宣传单,在全县性的各种活动中向群众宣传,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下乡时都要带上宣传单到乡镇、村组进行宣传,把监察法精神传达千家万户。

“胡大爹,知不知道我们国家成立了新的监察机构叫监察委?”我们到达普义乡干塘村的时候,先到了贫困户胡武成家,其父胡大爹年近八十,对党的政策积极支持拥护,在寨子里面颇有威望,我想借此机会去找他宣传宣传。

“知道!挂包我们寨子的是你们县纪委,听说监察委的牌子就挂在你们单位了。”老人家立马回答到。

“真不愧是有着40年党龄的老党员,时时关心党和政府的大事。”面对我的赞赏,老人家哈哈大笑起来。

“胡大爹,你知道监察委是做什么的吗?”

“知道!是帮党和国家大刀砍腐败的。”老人家认真地回答。

“那么监察委开展工作的依据——监察法你看过了吗?”

“那倒没有!”

“刚好,我这里有!”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接过小范递过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老人家喝了一口茶,小声地读了起来。

“这么说,我们寨子里的小组长也是你们的监督对象啦?”看到监察法里面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列为了监察对象,胡大爷用怀疑的语气问到。

“小组长尽管没有公职,但行使的也是公权力,同样要受监督,啥事都得按规矩办,绝不能任性用权。”我解释说。

“眼下,全县上下合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村入户的公职人员也多起来了,你作为老党员,帮助我们监督他们。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一起努力,坚决铲除吃拿卡要、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像电视、报纸上经常说的,要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看到胡大爹若有所思的样子,我趁热打铁继续对老人家说。

“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戴上了‘紧箍咒’,只要公职人员违反纪律,侵犯到了大家利益,大家都要记得拿起监督‘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普义乡干塘村“中国梦·劳动美”决战脱贫攻坚主题活动现场,我向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了监察法中与基层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公布了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举报电话。

在知识抢答环节,想到很多群众可能还不了解监察法,我让小范将宣传单发给大家,让大家边学边回答。

“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主持人开始提问,台下一片哗哗哗查阅宣传单的声音。

“我知道,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位村民举着手高声喊,用带着浓重乡音的普通话结结巴巴地读了出来,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监察机关进行监察的对象有哪些?”一问一答间,活动被推向了高潮。

“大家学习了解了监察法,是不是更加相信上级反腐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在活动最后,主持人向前来参加活动的村民问道。

“是!”广大村民齐声回答。

“用权不可任性,监察就在身边;腐败不能放他,监察替你严查!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让我们一起学习监察法、宣传监察法,运用监察法,依法惩处那些跑出‘笼子’的人和权力,惩处发生在你们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到群众学习热情高涨,我呼吁大家行动起来,一起监督,一起惩处身边不正之风,将监察职能不断向基层延伸,将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普洱市纪委、监委  李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