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6日是我一生铭记的日子,我正式脱下身着11年的“检察蓝”,开始了纪检监察新征程。踏进新办公楼,一张张热情的笑脸和一双双温暖的大手,还有新领导“欢迎同志们回家!”的亲切问候,让我一路的伤感和担忧彻底化解。转眼间,转隶到监察委已近3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心中对检察院的不舍之情被工作的忙碌冲淡,面对全新的工作环境,面对执法与执纪思维的过渡转换,没有片刻轻松,我从一时间的“无所适从”很快被“从何下手”的压力所代替。一次次的激烈讨论与紧张学习,让转隶之初的困扰烟消云散,让包括我在内的第一批14名转隶干部渐渐“变”了——“我们检察院”变成了“我们监察委”,探讨的话题不再局限于反贪反渎,更增添了纪法衔接相关内容,目标也从一心“惩治犯罪”转为“治病救人”。在这段工作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这个新的大家庭里,我渐渐找到了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也深感责任更重了。
方法之变
“杨某某的案件线索是否还有疑点?证据资料还有欠缺的地方吗?”“我认为这个案件中关于杨某某为什么没有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的问题已经清楚了,但我觉得他所支付房款的来源还是存在疑问,普通人不可能拿100万现金去支付房款。”
“嗯,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杨某某用大额现金支付房款的方式确实存在疑问,那你认为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做?”
“涉及到杨某某资金支付问题,单凭目前资料还没办法判断,我觉得应该从杨某某的财务状况上寻找突破口,我建议先去银行金融系统调取杨某某及其家人的银行流水,通过分析杨某某家庭财务状况及银行流水情况后再判断杨某某用大额现金支付房款的方式是否存在问题。”
“这个案子初核到现在其实可以结案了,但是我在想如果我们就这么结案,是对涉案人不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不负责。既然我们意见统一,那一会儿我们就一起找领导汇报下我们的思路,得到同意后,我们就立马干起来!”
“OK,没问题!”
在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里,我和主任对一个案件线索反复讨论着,这是我的第一次参与执纪审查工作,负责对杨某某涉嫌违纪问题案件线索的初核工作。在这个案件中,全室同志齐心协力,整个调查过程有条不紊,经过五天紧锣密鼓地调查,问题线索很快得到核实。
在整个办理案件过程中,与同事们“不谋而合”的办案思路,让我觉得纪检监察干部与检察院自侦干警是一样的,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和“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办案风格。执纪文书材料被主任修改三、四次的“惨痛”经历,让我感受到纪检监察干部在文书制作方面与检察院是一样的,都是严谨、规范和细致的工作作风。办案的经历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监察委员会是国家反腐败机构,是政治机关,既要执纪,也要查办腐败犯罪,法律惩处的只是极少数,执纪管住的却是大多数,这个“纪”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党纪党规。近3个月的工作磨砺,不仅让我明白了作为纪检监察新兵的我需要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与大局意识,切实转变观念,工作中既要讲党纪国法,更要讲政治。还让我感受到在管理体制上,监察委的上下级领导性更强更明确,工作上要做到多请示、常汇报,一切工作都要讲规矩、讲程序,按照既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框架内合理到位地完成工作。更让我认识到“四种形态”的工作真正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违反法律总是从破纪开始的,而抓早抓小就是将纪法的关口前移,一场一场地打阻击战,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给纪律“高压线”通上“高压电”,“触电”便自知警醒,避免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真正体现了党的严管与厚爱。
初心不变
只有人适应环境,没有环境适应人。转隶,转变的只是工作职责和内容,不变的是教育和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避免他们滑向犯罪的深渊,不变的是持续高压反腐的信心和决心。如何实现从检察官到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转变,是我当前及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芳华过往只可忆,荆棘路上勇前行!”现在的我很喜欢自己的工作环境,这里有一起拼搏的战友,有关心包容的领导,更有展现自我的平台!(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杨保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