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镜头】丘北:定格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镜像

发布时间:2018-01-30 08:10:07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丘北县自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认真把握中央、省、州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组建“施工队”和“工作专班”,精心绘制“施工图”和“路线图”,做到工作环环相扣,工程精细施工,进度稳步推进。

图片1:2017年11月29日,丘北县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丘北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丘北县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并对下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安排部署。.jpg

2017年11月29日,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丘北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丘北县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并对下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图片2:2017年11月30日,丘北县纪委县监察局迅速组织成立改革试点工作专班,负责与县直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等工作,为顺利推进丘北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jpg

2017年11月30日,县纪委县监察局迅速组织成立改革试点工作专班,负责与县直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等工作,为顺利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图片3:2017年11月30日,丘北县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始终保持改革定力、服从改革大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请示报告,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使改革成果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党的建设。.jpg

2017年11月30日,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始终保持改革定力、服从改革大局。加强沟通协调和请示报告,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使改革成果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党的建设。

图片6:2018年1月23日,丘北县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丘北县委书记秦文波同志主持。会议选举产生丘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jpg

2018年1月23日,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丘北县委书记秦文波同志主持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丘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图片7:丘北县委书记秦文波同志(右一)为新当选的丘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智泳同志(左一)颁发当选证书。.jpg

丘北县委书记秦文波同志为新当选的丘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智泳同志颁发当选证书。

图片8:新当选的丘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智泳同志向《宪法》宣誓。.jpg

新当选的丘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智泳同志向《宪法》宣誓。

图片9:新当选的丘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智泳同志作履职承诺。.jpg

新当选的丘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智泳同志作履职承诺。

图片10:2018年1月24日,丘北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jpg

2018年1月24日,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图片11:丘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钦同志为丘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颁发任命书。.jpg

丘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钦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颁发任命书。

图片12:新任命的丘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集体宣誓,丘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钦同志监誓。.jpg

新任命的丘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集体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钦同志监誓。

图片15:丘北县监察委员会新班子集体合影。.jpg

丘北县监察委员会班子集体合影。

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标志着丘北县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体现了该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关键步伐,为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丘北县纪委  沈朝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