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纪委、监委创新信访举报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作为办案工作头道工序和第一道关口、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领导决策“情报部”的重要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工作措施,通过信访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满意率和信任度不断提升。
一、信访举报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提升了信访举报工作质量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找准职责定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分析上体现全面从严。对群众的举报,无论反映职级高低、问题大小,都及时受理、认真登记,切实督办。规范信访举报件办理方式和办理流程,严格把关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办理环节,利用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办理,对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贴码编号、分流处理,建立台帐,做到流向清楚;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规定报批、处理信访举报件。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泄密和不按规矩办事等情况的发生。加强对转交办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转交办件得到及时接收、规范办理。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586件。市纪委信访室查办信访案件2件,开展信访谈话3人,办理上报省纪委督办件5件;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65件信访举报件(包括中央、省纪委转办件)进行了督办;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43件作重点督办。
(二)助力脱贫攻坚,快查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
制定《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规范办理程序,严格督查督办,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实行归口管理,由市纪委信访室按照工作规程录入系统,建立台账,分流转办,跟踪督查,推进问题快查严处。督促指导办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43件,立案5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通报问责3人,行政记过1人。依托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办理群众诉求638件,办结623件,群众满意率99.7%。
(三)强化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研判,发挥了领导决策“情报部”作用
深入分析研判,把信访举报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重要动向及时反映出来,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对每件信访举报认真登记、精准统计,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重点做好反映县处级干部重要问题举报件、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件登记录入和跟踪督办工作,切实做好信息素材日常积累和定期梳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特定时期或一定时段内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进行梳理分析,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党风政风和腐败现象的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加强专题分析,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度挖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分析报告;加强对外宣传,把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特点亮点和工作情况进行宣传,突出地方特色。
(四)做好群众工作,架通了纪检监察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
采用网络、报纸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和信访举报方式,让群众明白哪些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如何依法依规进行有效举报。切实把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和贯彻群众路线结合起来,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规范接访工作程序,对业务范围内举报认真接谈,详细询问原因过程,积极收集有效线索,切实提高接谈质量。对线索明确、问题具体的举报加强跟踪督办。对业务范围外来访,认真听取反映情况,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对个别群众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耐心解答,并主动到群众家中面对面做好政策解释、心理疏导工作,引导群众息诉息访。对有缠访闹访、集体上访、进京上访趋势的,及时与当地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督促责任部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与市信访局、政法委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定期排查问题隐患,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科学果断的处置了一批集体访、异常访等突发情况。2017年,市纪委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115批212人,受理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71件,业务范围外诉求44件。全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4576件,办结4562件,办结率为99.7%,满意4553件,满意率为99.8%。
(五)积极探索研究,提升了全市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举办了15名县(区)信访干部参加的业务培训班。每周对县(区)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询问,对存在问题给予解答。经常到县、乡、村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基层信访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解决。加强信访举报业务学习,营造学习业务、研究业务的浓厚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发表了《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强化四大抓手,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水平》《认真抓好“四个口”提升信访举报工作实效》等文章,强化学习交流,将丽江市信访举报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二、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缠访、闹访现象突出,接访工作压力大
部分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访”,特别是极个别长期上访人员因上访得到好处后,在群众中形成了负面示范效应,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近年来,市纪委信访室曾经妥善处理过几起非正常上访行为。工作中既要确保来访者安全,又要保障接访者安全,还要防止来访者上网炒作造成负面影响,接访工作压力大。
(二)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大,反映涉法涉诉问题较多
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案件查处量、媒体曝光度加大,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以后,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望值进一步提高,把纪检监察机关看成是包打天下的“全能型”部门,不管什么问题都要求纪委解决。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和利益诉求类问题不断增多,且问题复杂,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涉法涉诉、劳资纠纷、企业改制、落实各种待遇和历史遗留等问题。有的因职能部门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处理结果与群众愿望存在一定差距,群众转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相关人员不作为等问题,且诉求范围也越来越广,涉及领域越来越多。有的因涉法涉诉问题引发,当事人因败诉不服,怀疑司法机关领导或工作人员收受了对方当事人贿赂,转而举报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要求纪委调查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涉法涉诉类问题周期长,易反复,大多久拖不决,负面影响大,需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2017年全市受理业务范围外信访件172件(次),群众到市纪委反映业务范围外问题44批105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受理业务外信访件46件(次),群众到市纪委反映业务范围外问题60批248人、同比增长400%。处理大量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一方面分散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精力和人力,不利于聚焦主责主业工作;另一方面,过多地承担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和形象。
(三)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现象突出
当前,重复访、集体访和越级访日趋增多,且参与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特别是在干部考察、换届选举、巡视巡察等时间节点,重信重访现象十分突出。2017年,市纪委信访室收到反映某处级干部的信访举报19件、反映某农村党员的信访举报17件,接待一批36名群众集体来访,收到100多人联名举报信件。与初信初访相比,重信重访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反映的问题多数在基层。二是持续时间长,往往经历了多任领导和办事人员。三是处理问题难,有些上访问题的历史环境特别是政策法律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客观上给解决问题带来很大障碍。四是反映问题演变快,原来问题已经解决了,但由于时间、条件发生变化,又可能找出新的理由,提出新的要求,形成新的上访。五是负面影响大。重信重访对象及问题在群众中的“知名度”较高,如果处理不好,容易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随着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完善畅通,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许多部门、许多领导反映,并采取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同一问题,形成了大量的重复信访件。有的信访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已经作出了处理,面复了信访人,由于信访人提出不合规不合法的诉求得不到解决,转而举报为其办理诉求的领导干部。有的信访问题如反映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部分群众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要求过高,因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矛盾没有及时消除或缓解,引发群体访、重复访及越级上访事件。
(四)匿名举报较多
因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等原因,除非涉及信访人自身利益诉求,大多不愿意实名举报。近年来的署名举报仅占16%,匿名举报、冒用他人名字举报较多。有的信访群众认为只要联合署名的人多,领导就会重视;上访的人多,党委、政府就会有压力。因此,有的信访个体有意拉拢、鼓动其他群众一起联名举报、联合上访;有的在信件中擅自将不愿或不明情况群众的姓名签上,以联名信形式举报。匿名举报调查难度大,查清后无法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由于不知道结果反复进行举报。
(五)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力度不大
信访问题反映在上面,根源在下面。有的乡(镇)和村(居)委会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对一些能够解决的问题长期拖着不解决;对一些民事纠纷不及时排查处置,推诿搪塞,上交矛盾;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批示久拖不办或案结事不了,使群众将原来的诉求反映转化为信访举报。有的镇)纪委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一些信访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比如,群众向上级纪委反映的一些信访问题,有的是乡(镇)纪委已经调查处理过,由于调查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认为基层不解决,又将同样的信访问题向上反映。
(六)“五级联动”工作点多面广,工作质量难以提升
目前,全市5个县(区)、65个乡(镇)、462个村(居)委会全部开通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消除了录入空白,实现了“五级联动”平台工作全覆盖。“五级联动”工作重心在基层,关键要靠乡(镇)、村(居)委会两级推动。有的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对“五级联动”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形成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的意识,没有主动把“五级联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来抓,没有明确专人去做,还存在凑数录入、录入项目不齐全、录入内容简单、整改不到位、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七)乱告状现象依然存在
少数党员干部借检举揭发之名,公报私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中伤。尤其是在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在换届选举、干部调整、民主评议等时间节点,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满足就告状,“提谁告谁,用谁告谁”,匿名举报较多,乱告诬告现象突出。乱告诬告不仅给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更重要的是挫伤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败坏了风气,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纠正。提倡实名举报,始终支持正常反映问题,坚决反对和制止乱告诬告行为。
三、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探索
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职责,深入研究信访举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取得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成效、新进展。
(一)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
厘清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对象、受理范围、职责边界,归口受理反映市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结合来访群众身体状况、性格情绪、所反映问题等实际情况,热情高效、规范安全地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对受理范围内举报认真接谈、记录,既收集反映涉嫌违纪问题具体线索,又了解群众上访背后可能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对受理范围外来访耐心疏导,把“为什么不受理”讲清楚,把“到哪里反映”说明白。对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切实加强信访举报件条码管理,严格实行一信一条码,防止检举举报件遗失、私藏、隐匿、销毁等情况发生。突出受理、分流职责,及时受理、认真登记、细致筛选、准确摘录、迅速转送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的检举控告。严格时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办理径送件。
(二)认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举报件的登记、录入等工作,确保要素齐全、客观全面。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梳理好信访举报中反映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认真履行信访部门作为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的职能职责。
紧盯重点人员,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标、公共财政支出、旅游发展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问题,突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问题。关注群众反映的耍特权问题,注意发现和研判特权行为背后反映出来的违纪问题线索。
(三)重要信访举报情况及时报告和反馈
及时向市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报告市管领导干部、监察对象检举控告情况。严格落实定期对账制度,每季度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进行对账,汇总、梳理移送检举举报件的分流、办理情况。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制度,加强与各承办室的协调沟通,及时向信访室反馈被举报人立案审查、实名举报回复情况,防止检举举报受理、办理、回复等信息不对称,造成工作脱节、断档。
(四)强化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工作
加强对各县(区)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经常开展走访调研,帮助基层找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采取跟踪督查、发文督办、电话催办、派员现场指导办理、个案抽查复核等方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增强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提高初核成案率。加大信访举报件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好、办到位,从根本上逐步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加强对基层转送件办理情况的审查工作,确保举报问题查实到位、违纪问题处理到位、实名举报反馈到位,力争“一信一结”,杜绝因办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复举报、越级举报。
(五)提倡实名举报
制定办理实名举报工作办法,对实名举报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加强对实名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承办部门调查结束后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同时还要征求他们的意见。完善保护举报人制度,细化举报保密制度,举报信件由专人拆阅,检举、控告材料列入密件管理,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调查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力度,提倡实名举报,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方式逐级有序进行举报,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六)严肃整治乱告状问题
重点治理为达到个人目的,自己或唆使他人编造、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或者诽谤他人,以及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和方式传播小道消息、编造或者散布谣言,恶意诋毁、中伤、威胁他人的行为,狠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乱告状的歪风邪气,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把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创业者遭打击、受委屈、背包袱,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推进丽江改革发展。
(七)扎实抓好“五级联动”工作
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到云南调研时强调:“要深深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和与群众相结合的力量正风反腐,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云南‘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是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的好平台,要进一步运行好,充分发挥作用。”云南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省纪委常委会学习贯彻赵乐际同志云南调研讲话精神时强调:“要制定录入规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级录入质量。要压实村监委和扶贫工作队的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录入,规范办理流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要找差距、找问题,完善监督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好平台的作用。”
“五级联动”平台是一个很好的平台,但是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村一级的干部,取决于基层终端的录入人员。抓好“五级联动”平台工作,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乡镇、村社区开展落实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五级联动”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性。二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员,配齐配强县(区)、乡(镇)系统管理员、监督员、录入员,特别要挑选综合素质高的人员作为村级录入员,加强村级平台录入基础工作。同时,督促各县(区)对下级乡镇、街道、村社区诉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市、县纪委信访室与乡镇、街道纪委开通微信群,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开通微信群,适时在线交流诉求工作和技术问题。四是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管理力度,通过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每周抽查一次信息录入和群众诉求解决办理情况,适时开展实地督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录入不认真、办理超时、群众满意率不高等问题及时督促、跟踪过问;对工作不负责任、履职不到位、解决群众诉求不力等问题及时通报,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推进“五级联动”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丽江市纪委、监委 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