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财政局局长欧阳继明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18-11-28 14:41: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据德宏州纪委监委消息:经调查,欧阳继明在担任梁河县财政局局长、梁河县副县长、德宏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和德宏州财政局局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组织找其谈话时,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非法收受财物,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职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德宏州监察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德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欧阳继明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