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杨永祥在担任迪庆州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州工商局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作为单位“小金库”使用,对此杨永祥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迪庆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迪庆州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杨永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俊梅 李云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