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消息: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对州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杨锋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所送超市储值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对其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名烟、名酒等物品;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犯罪嫌疑人家属介绍刑事辩护人,向办案人员打招呼;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套取公款供自己支配使用,向与案件无关人员发送案件机密信息。
杨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腐化堕落,纪律意识淡漠,知纪破纪、执法违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议、州监委委员会议讨论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锋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涉案款物予以收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