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消息:日前,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对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云南年鉴社社长普永宏严重违纪涉嫌犯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2010年6月至2015年12月,普永宏在担任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云南年鉴编辑部法定代表人、云南年鉴社社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编纂《云南烟草年鉴》,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编纂《云南中烟年鉴》过程中,非法侵占公共财产共计人民币907080元。
普永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非法侵占公共财产,其行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经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普永宏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案款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