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谷忠寿严重违纪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8-01-22 08:29:14   来源:德宏州纪委

      据德宏州纪委消息:经查,2009年9月至2015年10月,谷忠寿在担任德宏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电话通讯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用公款送礼,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没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致使州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多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德宏州纪委常委会、德宏州监察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报德宏州委、州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谷忠寿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