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履职尽责,理顺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协作配合、高效运行工作机制,推动全县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12月28日,双柏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协商、研究、解决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指出,全县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履职尽责,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思想陷入误区,问题线索不愿移送,部分单位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在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行为时,怕损害单位形象,企图“捂盖子”,甚至有意包庇、隐瞒,不愿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机制运行不畅,移送效率不高以及信息技术滞后,资源共享欠缺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反腐败工作协调配合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对标中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的必要性;把握职责定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合力;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聚焦重点领域,探索构建多层级、全方位、立体式责任监管体系,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纳入落实“两个责任”职责清单,一级一级签订责任状,一层一层传导压力;发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作用,将利剑震慑范围延伸到村一级;加大反腐工作力度,持续形成震慑。
会上,7家成员单位围绕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讨论审定了《双柏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赃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送审稿)。(刘余芳 苏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