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保山市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狠抓“两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两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之中,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祸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十三个严禁”要求。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动积极履职尽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正风肃纪、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要围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力量,制定措施,加大对节日期间落实各项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在节前,保山市纪委还点名道姓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修身修养,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市纪委监委还将组成节日监督检查组,深入部分县(区、市)、园区和市直单位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杨艳 杨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