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聚焦监督第一职责 强化“四个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12-28 08:15:19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构建牢牢把握监督这一首要职责,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全面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纪律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坚持纪在法前,多种形式开展纪律教育,探索日常监督有效途径,综合运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排查、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始终把整饬作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从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今年以来,该区共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8轮,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1个;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21人,通报曝光21人;严肃整治懒作为、慢作为和假作为等,问责干部9人、单位2个。

强化公权力有效监督,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整合原监察局和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工作职能,形成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和规程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机制,依法依程序使用调查措施,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确保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移送司法等各环节高效顺畅。11个乡(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统一揭牌成立,全区11名监察专员、77名廉情监督员正式上岗,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正确慎重合理使用各项调查措施,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全要素使用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以严密的监督治病救人、以严格的调查彰显法治、以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截至目前,使用谈话23人次,讯问52人次,询问218人次,查询99人次,调取106人次,扣押15人次,查封3人次,勘验1人次,鉴定2人次,留置3人次。

“固定监控”蹲好“盯梢岗”,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13个派驻(出)机构全部进驻,制定出台《红塔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派驻机构9项工作职责,界定8种监督权限。红塔区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切入点、明确着力点、紧盯关键点,充分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好政治监督责任、作风监督责任、执纪监督责任、惩治腐败责任、组织协调责任、自身建设责任,打好融合牌,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开展“贴身”监督,重点督促基层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以监督责任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行的问题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担好反腐“前哨”的重任。区纪委各派驻机构参加负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327次,开展提醒谈话、诫勉约谈123人次,参与人员招聘等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19次,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558次。

用好从严治党之利剑,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组建4个巡察组,积极发挥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两个维护”,着力以“三大方面、六大纪律”为巡察的聚焦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征地拆迁、集体利益分配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问题、执行换届纪律等方面开展巡察。把督促指导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列入区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派单清单,抓好督促整改工作。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综合考评,严格考核评分,做到以考促改。截至目前,五届区委第五、六、七轮巡察,共对4个乡(街道)、13个区直单位、4个社区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301个,提出意见建议196条,约谈和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13人(次)。(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