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耿马县坚持挺纪在前,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11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2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5人次,占87%;第二种形态14人次,占6%;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2%;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5%。
坚持全面从严。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将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纳入纪律约束范围,用纪律和规矩来衡量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用“四种形态”对全体党员全覆盖,对发现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遏制增量深化治本,又抓高压惩治、震慑常在,消减存量推进治标,双管齐下,从根本上推动不敢腐走向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严管厚爱。坚持严是爱、松是害,既严肃“无情”,又关心爱护。杜绝“小病”下“猛药”“大病”“重病”讳疾忌医,对照“四种形态”,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把严管厚爱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抓早抓小、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上,让党员干部习惯管理和教育,习惯在监督中工作和生活。(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