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严惩基层“蝇贪” 前11月处理村组干部17人

发布时间:2018-12-28 08:19:31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延伸监督触角,沉一线、找问题,畅渠道、顺民意,强化专项治理,严管“微权力”,严惩“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1至11月,处置涉及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33条,立案18件18人,处理村组干部17人。

畅渠道、听民声,聚焦线索再梳理。鲁甸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下沉一线,找问题、听民意、补短板,在全县12个乡镇97个村(社区)办公场所、村民红白喜事办事场所、党务村务公示公开栏等场所,统一设置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来信来访地址、网络信箱,切实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引导群众大胆揭发检举、大胆指出问题。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及时研判,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室,定人、定责、定时限,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强协作、严查处,聚焦案件提质效。充分借助“片区协作、以案代训、直查直办”等制度的实施,整合5个巡查组、14个派驻机构、12个乡镇纪委人员和能力,聚焦案件查办的质效,采取顺着资金流向查、顺着扶贫项目查、顺着举报线索查、顺着审计报告查、顺着典型案例查等方式,深挖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突出问题,对胆敢向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涉腐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勤曝光、形威慑,聚焦整改严督查。鲁甸县纪委监委持续高压反腐不手软,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定期曝光,并注重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通过涉案人员撰写忏悔书、现身说法等形式,给人以身临其境和痛悔莫及的切身感受,不断提升教育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同时以身边人的腐败案例作为反面教材,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对表对标严肃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坚守廉洁底线、远离贪腐深渊,切实增强全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林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