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65人次

发布时间:2018-12-28 08:19:27   来源:大理州纪委

“1至11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6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74人次,占62.2%;第二种形态429人次,占27.4%;第三种形态97人次,占6.2%;第四种形态65人次,占4.2%。”

今年以来,大理州纪委监委将“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真正对干部做到严管厚爱。

坚持抓早抓小,拧紧思想阀门。充分发挥大理州各级警示教育基地及廉政文化示范点的阵地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扎实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及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的廉政提醒工作。突出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融入干部日常监督中,督促落实各级党委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真正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遏制在萌芽状态。

整合多方力量,扛起监督大旗。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洱海保护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等重点任务,优化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通过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对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实现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全天候的监督。

坚定反腐除恶,严肃惩治极少数。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严肃查处了漾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培金贪污烟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经费等一批典型案件。规范用好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措施,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方略,以严厉惩治少数人,教育挽救大多数。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30件,立案616件699人,给予党纪处分480人、政务处分144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46人。(段玉华 胡杨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