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挺纪在前,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监督工作中,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红脸出汗、拉拉袖子提醒,防止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小错积成大错。”彝良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反复强调。
今年以来,彝良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管厚爱与治病救人相结合,坚持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党员干部教育,不断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上的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苗头和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错误,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防线。
在处置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过程中,首先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函询,被反映人如实说明情况的,按程序精心组织谈话函询,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被反映人不如实说明情况的,启动初核并严肃查处。
今年前11月,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1人,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45.54%。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