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普洱市召开2019年元旦期间“四风”问题暨“六个严禁”检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元旦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提升作风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据悉,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5日,该市纪委监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5个监督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线路的方式,按照县(区)不低于50%、部门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查全市10个县(区)和82个市直单位,围绕普洱市开展的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贯落实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及普洱市委、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部署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区域、干部、监管等实际情况开展随机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普洱市制定了监督监察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会议要求,各监督检查组要严格制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六大纪律,落实组长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尽责,准确把握定位,聚焦监督职责,敢监督、善监督,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并第一时间报告。对节日期间“四风”和“六个严禁”等专项治理方面的问题线索,工作失责失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单位或个人查而不纠、隐匿不报、顶风违纪;查摆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排查整治工作的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查快办、严肃追责、通报曝光。(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