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深挖“保护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8-12-27 08:20:41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件,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各司其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深挖“保护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信箱、张贴宣传标志语、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宣传活动、明确奖励标准等多种宣传形式持续发力,深入群众掀起了强大宣传攻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查处打击,强化线索摸排、案件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打掉了一批恶势力犯罪团伙,逮捕了一批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强化边扫边治边建,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从根本上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将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旅游市场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创建等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强化扫黑除恶与党建、反腐协同推进,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全市村(居)委会干部、村(居)小组长开展违法前科及经历调查,对排查出的有违法犯罪前科及经历的村干部作了分类处理,为明年两委换届工作早谋划、早准备。

同时,强化深挖彻查“保护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政法机关对全市黑恶势力“保护伞”进行深挖彻查;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建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排查处置涉黑涉恶举报件11件;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20件,办结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建议终止村委会副主任职务1人,正在办理10件。(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