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和评优评先对象进行“廉政体检”,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15人次。
在收到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组织部牵头,联合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审室、党风室、6个纪检监察室和党风室进行会审,围绕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干部问责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明确各相关部室回复的时限和要求,并由部室主任对审核情况进行把关签字。
在向征求意见单位出具正式书面意见回复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错误、不推卸责任,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核意见,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对审查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有“病”说“病”,不回避,不隐瞒。实行廉政把关责任追究制,对在党风廉政情况核查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造成审查结果失实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袁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