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念好节日“紧箍咒” 狠刹“四风”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8-12-26 08:20:44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9年元旦、春节双节将至,我们不仅要向各单位下发通知,进行廉‘节’提醒,更要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掌握情况,检查组要通过抽查被检查单位工会账、食堂账、基本账,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虚开接待公函变相吃喝、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四风’典型问题。”嵩明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在布置节前重点工作的时候说。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嵩明县纪委监委紧盯节日重要节点,抓好明查暗访,严肃追究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紧盯关键节点,深化教育引导。重申要求,拉起纪律“红线”。持续向全体党员干部重申反“四风”纪律规定和纪律要求,拉起纪律“红线”,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严禁违规用车,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除执法(勤)、值班用车外,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和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领导干部职工发送节前廉政提醒和推送相关信息,不断加大节前廉洁提醒力度和党规党纪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问题导向,迅速摸底排查。按照《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结合深入推进“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和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4个重点检查组,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纠正“四风”等问题开展检查。检查组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掌握基层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四风”问题,加强与税务、审计、信访、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力查证,紧盯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采用随机、突击等检查方式,不打招呼、不定路线,实地暗访、调阅票据、走访群众,深挖细查问题线索。

强化整改联动,提升检查成效。各检查组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统一报县纪委监委党风室整理汇总,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线索,提出处理建议并反馈问题到各被检查单位整改。相关派驻纪检组则通过“督办单”“回头看”等形式,及时跟进,督促被监督部门整改落实。同时,各派驻纪检组还将“三个督促”,即督促被监督部门构建责任落实机制;督促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内控制度;督促记录监督检查和整改情况,推进履责全程留痕,融入派驻监督日常工作,持续推进被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已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7次,共检查单位167个,发现问题138个,移交整改75个,查处问题63个。

严肃追责问责,发挥震慑效应。专项检查开展期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统筹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整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被群众举报揭发,以及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按“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肃查处、从严追究,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处分21人,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63人。(张普波  袁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