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县纪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注重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狠抓日常监督管理。
警示教育常态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监督。利用电视媒体、微信、短信等多种载体,在节假日前期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营造廉政过节良好氛围。分批分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蝇贪之害》《谁动了我的救助金》《决不姑息》《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守住第一次》等警示教育片10余部40多场次。先后共有5个乡镇、39个县直单位和部门共1500余名党员干部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县纪委廉政短信平台共发送廉政提醒手机短信22批次11600余条。
提醒约谈全覆盖。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采取询问示警约谈;对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对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履职不力等受到问责的,采取问责处分约谈。突出约谈重点,抓住巡视巡察整改、干部调整、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坚持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相结合,明确约谈形式、约谈主体,做到约谈“不跑题”、无偏差、全覆盖。对触碰纪律底线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问责,绝不溺爱、庇护。截止目前,县纪委监委共给予谈话诫勉24人、提醒谈话62人。
派驻监督更贴近。发挥派驻机构的驻在优势,强化日常监督,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日常纪律作风和工作效能的监督,发现问题,随时提醒、随时指正、随时约谈,让监督离得更近、既有威又有力。今年以来,13家派驻机构督促协调驻在部门开展“六项纪律”和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29次,监督驻在部门“三重一大”情况18次,召开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廉政教育专题会议等32次。
巡察监督促整改。强化巡察监督,抓好问题整改,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边巡察、边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对有些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现场监督整改。巡察结束后及时汇总总结巡察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对巡察反馈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按时限要求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严肃纪律、明确责任、限时整改,采取电话反馈,深入到被巡察单位督办推动整改。今年前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87个,立行立改、即知即改58个,发出整改要求进行整改9个,移交问题线索19件。(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