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反腐剑指“蝇贪” 重拳横扫“黑恶”

发布时间:2018-12-25 08:11:0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龙陵县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腐败斗争,多措并举铲除黑恶势力及其蔓延滋生土壤,进一步净化农村工作环境和政治生态,为决战脱贫攻坚、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精心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成立龙陵县纪委监委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明确当前工作重点就是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注意发现和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挂号督办、一查到底。紧盯民生领域优亲厚友、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蝇贪”腐败行为;聚焦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严查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大力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广泛宣传造势,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利用龙陵县纪委监委网站、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干部职工微信工作群、每周例会、悬挂横幅、粘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公布扫黑除恶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并实行奖励机制,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纪违法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立协作机制,及时总结研判。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每月底对区域内各行业各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有价值信息,深挖幕后涉黑涉恶线索。每季度对扫黑除恶工作召开联席研判,对症下药,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推进。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各乡镇各部门、各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纪律检查,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制。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查,与公安、综治、信访等部门协力推进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坚决惩处,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制单位,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制单位严肃问责。(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