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握紧纪律戒尺,确保监督执纪到位,增强纪律的威慑力,强化震慑遏制氛围。
压实责任抓牢“牛鼻子”。用纪律盯住看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建立责任传导机制与各基层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明晰责任,切实做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缩手”,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20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4次,与同级班子成员交心谈心6次,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530人次。
拓宽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通过不断完善群众诉求受理、解决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搭建服务群众平台,重点受理损害群众利益、干部作风、廉洁自律问题。在充分发挥好来信、来访、网络、来电等传统举报平台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深入各乡镇、县直单位以及酒店、餐馆等地,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顶风违纪行为,深挖问题线索;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通过“随手拍”等方式提供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同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议事规则,完善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协助调查和信息共享等制度,通过定期协调沟通、召开会议,相互交流信息,筛选案源线索。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67件,同比增长5.7%。
念好严管厚爱“紧箍咒”。突出源头预防,抓早抓小“治未病”,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防微杜渐,及时提醒告诫,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分类,适宜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处置的,及时谈话、函询,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病”变“重病”。高举纪律戒尺,加强问题线索初核结果运用,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覆盖范围,既紧盯“关键少数”,对严重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强化对“大多数”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了结54人次,通报批评18人次,提醒谈话64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诫勉谈话35人次,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20人次,对问题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纪律真正严起来、立起来、紧起来,切实维护党内良好政治生态。
严把执纪戒尺提质效。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实行联动办案,积极推行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办案资源共享,增强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断强化执纪审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将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0件73人,结案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6人,一般干部3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5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82.89万元。(陶坤 杨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