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有效整合纪检干部资源,建立乡镇片区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中面临的力量薄弱、点多面广、问题线索初核质量不高、信访转立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了乡镇纪委履责能力,全面提升了乡镇纪委整体水平,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整合纪检资源 形成强大合力
将全县16个乡镇(街道)划分成4个办案协作区,推行“上下协同、左右联动、交叉办案”的联动工作机制,对涉及基层的重要信访及线索,实行县纪委牵头、协作乡镇(街道)交叉办理,提升乡镇纪委纪律审查水平和质量,形成县纪委监委抓总部署、片区纪检监察室指导协助、乡镇纪委强化执纪主体职能“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同时选优配齐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实施全覆盖培训,并分批抽调到县纪委跟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分别联系相应片区和业务室分别负责相应片区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督促指导,有效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监管联动。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对乡镇纪委24件自办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对其中的16件自办件进行指导协助。
按照“日常工作由乡镇自己负责,重大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统筹授权开展联动协作”的要求,重点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等重大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办理,反映问题严重、违纪金额较大本乡镇(街道)单独组织查处困难较大的案件以及县纪委交办的案件等。召开好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共同商讨贯彻落实意见。乡镇(街道)纪(工)委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向本片区联合工作组提出申请,经讨论同意后,由片区联合工作组组建办案组,县纪委六个纪检监察室根据区域分工指导办案全过程。
为将“片区联系指导”工作模式推向深入,该县纪委还建立健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以及交叉办信办案等机制,防止乡镇熟人社会中的人情因素干扰,进一步解决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有效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效率;同时,对片区内查办不力、工作拖拉、配合不到位的单位及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不遵守工作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年以来,已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不力的6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约谈。
“片区联系指导”工作模式,将过去的“单兵作战”变为“协同作战”,解决了乡镇“点”上监督力量不足、精力分散等问题,提高了基层执纪审查的力度和实效。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已立案24件35人,自办案件量明显上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弱的现象得到有效改观,惩治“微腐败”工作正稳步推进和提升。
建立配套制度 规范运行流程
该县纪委先后出台了制定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度》《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纪律审查保密制度》等,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安全;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检自查的通知》,与16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纪委派驻14个纪检组签订《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和《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安全文明办案承诺书》,切实将“办案安全是红线”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办案人员和每一个办案细节之中,为规范办案程序、约束办案行为、安全调查审查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还出台了《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县纪委常委每月在乡镇赶集日到联系乡镇(街道)下访,对接访下访过程中反映强烈和突出的信访问题,反映突出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深入基层进行走访,对接访下访确定的办理事项在30日内办结;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每年到每个村(居)委会下访不少于两次,确保接访全覆盖。今年以来,县纪委常委开展接访下访11次,受理办结群众诉求事项13件;乡镇纪委书记固定联系1至2个重点村,每年到每个村下访不得少于2次,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协调、督办涉及部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群众诉求568次,有效控制和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全面从严治党 高压惩治腐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支持配合片区联动协作的工作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的重要标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定期召集会议,通过信访举报、会议分析等方式,明确工作开展的重点方向,对群众反映强烈、面广、问题严重或多次反映未果的重要信访问题进行集中统一核查处理,选择强农惠民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持续抓好作风监督,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工作日中餐饮酒和酒后驾车、赌博和上班时间打牌、索拿卡要六大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机关行业作风督察18次,察访单位235个(次),抽查干部896人(次),对排查出的14张大额餐饮发票进行调查核实,核查公车86辆(次),发现问题54个,已整改38个。
在扭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问题的同时,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对扶贫和民生领域中工作推动不力、责任不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执续释放惩腐高压态势。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微腐败”9件,党纪政务处分46件62人(其中科级干部8件8人),问责34件52人(其中科级干部9件9人),监委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件1人。(李秋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