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今年以来立案116件处分164人

发布时间:2018-12-23 08:03:52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永胜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对违纪违法和不良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116件,164人被给予问责或党纪政务处分。

拓宽案源发现渠道。充分利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和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平台,认真收集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及时研判热点焦点。重视信访处置,及时核查转办立案。开通“12388”网络举报电话,加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站建设维护,发挥好联系群众“桥梁”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形成了“网、电、信、访”综合投诉举报体系。今年来,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360件,较上年增长12%,办结1350件。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211件,办结1201件,受理信访举报211件。“两个平台”成为纪检监察机关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省、市、县、乡、村五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成为解决基层“风疾”的“诊疗室”。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和《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实务》等规范制度,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移送起诉、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处理上都严格按规定审批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定期检查、适时开展“回头看”等制度,组织开展了2018年违纪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清理检查工作,清理排查出在立案审批、调查取证、适用条款、卷宗文书等具体工作中不规范、不严格、不精准的问题,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推动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升。

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采取果断坚决措施,斩断“黑手”,保护“奶酪”。组织开展消除积案和执纪审查空白“大会战”,限期办结所有积案和问题线索,实现了全县15个乡镇都有自办案件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办理问责案33件,党政纪立案审查83件,较上年分别增长59.6%和89.2%,58人被问责,较上年增长123%,106人被给予党纪和政务处分,较上年增长151.3%。依法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4件5人。

有效防止“灯下黑”。强化对办案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提醒教育,干部监督和案件管理部门定期加大对办案各环节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违反规定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案谋私等行为的坚持刀刃向内,严肃追究,顶格处理,年内,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监督职责不力的4名乡纪委书记和3名纪检组长进行问责,并在全县通报,对15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约谈,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做到言有所禁,行有所止,推动公正执纪,严格执纪。(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