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深入调研、细致谋划,立足职责定位,动真格出实招,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坚决惩治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县推进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后,公安机关立案2件7人,正在侦办中。
抓住一个重点,确保扫黑除恶有“主骨”。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建立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定期移送问题线索,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运用两把利刃,确保扫黑除恶有“声音”。充分运用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刃”,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给案件调查工作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要紧盯不放,深挖见底,一经查实,从重处理。同时,坚决查处各乡镇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渎职问题,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把握三个结合,确保扫黑除恶有“线索”。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同专项巡察、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相结合,拓宽问题线索渠道。首先,县委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第五轮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加大巡察力度,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巡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冲破“关系网”。其次,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分别带队明察暗访,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对摸排信息认真梳理,确保排查信息可靠准确。再次,要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切实打造信访举报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建立专门台账,定期盘点销号,多渠道、多途径主动获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杨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