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8-12-22 07:46:55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普洱市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这次检查考核由市委常委带队,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担任组长,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不再要求被检查考核单位每项工作都提供规范的“痕迹”材料,变“静态”检查评分为“动态”考核评价。

该市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和进行业务培训时,特别强调要改变以往拿着检查考核量化标准对照检查相关“痕迹”材料的做法,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组的主观能动性,采取不同方式,运用不同方法对被检查考核单位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更客观更有效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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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副局长!你介绍一下你们单位接待是怎样做的?”负责澜沧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市委第二考核组长延伸检查县水务局时问。

该县水务局副局长说:“首先要有公务接待函,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10人陪餐不超3人,不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公务卡结账,报账时需附公务接待函、审批单、菜单、小票、发票,要经过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批,主要领导审批,财务审核把关。”

在延伸到澜沧县南岭乡时,考核组问:“张书记!你们是怎样落实监督责任的?”

南岭乡纪委书记回答说:“按照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的要求,把监督责任压实到站所、村组。对乡、村干部的纪律作风进行明查暗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站所长和村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有不良反应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等。”接着,她拿出乡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开展廉政谈话的原始记录本交给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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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某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时,他说单位已安排专人具体抓落实,而对自己如何做的却说不出其所以然。检查考核组当即对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领导班子对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这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把重点放在工作效果上,不以材料论成绩,既减轻了我们的工作量,也避免了检查考核前突击补材料的弊端,值得赞!”市直单位一名干部在接受检查考核后说道。(苏贤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