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8-12-21 07:47:00   来源:普洱市纪委

日前,墨江县成立7个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纪委常委为副组长的检查考核组,对15个乡(镇)、53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检查考核以《墨江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墨江县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进行。重点检查考核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四风”顽疾、痼疾和隐形变异问题,努力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的情况;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情况;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以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各检查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述责述廉、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延伸检查、随机走访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综合分析各单位的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找准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逐一反馈、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复审复核,形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综合报告,并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提出等次评定初步意见,报县委研究审定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部门(单位)负责人,建议县委进行组织处理或问责。(许正兵 郭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