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对76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8-12-19 08:17:18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贡山县制定印发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为确保本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客观真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考核方案从组织领导、检查考核时间、检查考核对象、检查考核方式、检查考核内容、检查考核程序、等次评定、成果运用、有关要求9个方面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此次检查考核坚持县委对考核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成立6个考核组,每个组由1名县委常委带队,并任带队领导,1名县纪委常委为组长,成员从县纪委、县监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抽调,形成了从高位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员业务精干的考核队伍,为开展好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力量保证。

检查考核将全县5个乡镇、54个县直部门和17个行业主管部门列入被考核对象,规定被考核单位在自检自查、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考核组采取听取述责述廉、进行民主评议、开展个别谈话、认真查阅资料等方式,灵活多样开展检查考核工作;重点是检查被考核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关于2018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15个方面内容;关键是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等方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客观真实的检查考核结果。

《方案》强调,考核组、被考核部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考核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真实的提供考核资料,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证;对不守纪律、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一律通报曝光。

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考核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检查考核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送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

据悉,目前已对6个考核组成员,就考核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开展了考前培训学习,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对76家单位的检查考核工作正紧张有序的开展。(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