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18 07:45:48   来源:丽江市纪委

日前,丽江市纪委监委启动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工作。

“保持‘零容忍’‘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防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成为年节腐败、隐性腐败等腐败交易的‘润滑剂’,纠正‘送得不动声色、收得不露痕迹’的侥幸错误观念,狠刹利用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的歪风,对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为使整治工作做到整治对象不遗漏、整治重点不缩水、整治工作不敷衍,市纪委监委相继制定印发《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方案》等文件,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明确专项整治责任、内容和时限要求。

“为切实把整治工作往实里做、细里抓,不断提升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持久性、有效性,同时解决全市考核检查总量过多和频次过繁的问题,我市整合人员,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工作一并进行,通过一套人马、两项考核检查方式开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表示。

丽江市纪委监委对抓好抓实抓牢监督检查、严肃执纪作出明确规定,对自查自纠期限内积极主动上缴违规公款购买和违规收受的,积极主动退回违规占用本单位、下属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积极主动纠正违规经营或者参与经营的,进行批评教育;对自查自纠期限内隐瞒不报、拒不纠正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理;对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不担当、不负责,敷衍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

同时,紧盯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延伸监督触角,持续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保持反“四风”改作风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杨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