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18 07:45:07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为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驰而不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红河县纪委监委多举措推动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为重点,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制定下发了《红河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与全县73个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年初,县委常委带队到乡镇和部门检查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对2017年度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个单位与不合格的4个乡镇和2个部门党委(党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责约谈。

细化“责任清单”压实“两个责任”。印发《红河县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明列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共性类21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共性类11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共性类13项,纪委监督责任7项。今年县纪委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6人次,对县属部门党政领导谈话32人次。

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年初,对全县500余名乡科级干部建立一人一档《干部廉洁档案》,全面掌握县管干部的基本信息、廉政情况,为县委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严格履行纪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监督职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县管科级干部提拔、交流任职,由县纪委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和平级重用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截止目前,共对22名新任和平重用交流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县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174次1403人。

以强力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不力、贯彻“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不坚决、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追责问责力度,切实纠正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工作不规范、问责结果不平衡等现象,对不作为不担当坚决说“不”,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共对7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12个单位进行“通报”问责;对29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通报问责3人,诫勉问责21人,通报、诫勉问责3人,诫勉谈话问责2人。对15个单位26人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瞿建周)